发表自话题:清朝后期历史
1910年3月,京师自来水公司正式向北京城区供水。但在供水之初自来水并不受欢迎,甚至销售极为困难。水厂建成后,皇宫里的达官显宦并不敢喝自来水,而是仍旧喝御用的玉泉山水,因为怕“洋胰子水”里被洋人下毒。
东直门自来水厂 京师自来水公司首任总理周学熙(1866年-1947年)“走水”促生自来水工业
自来水在北京出现之前,人们的用水大多取自于水井。“胡同”一词在蒙语中即是水井之意。因为大多居民都围绕水井居住,久而久之,居民区也就有了“胡同”的别名。此外,北京与井相关的街道、胡同名称特别多,如井儿胡同、前井胡同、后井胡同、甜水井、苦水井、罗家井、王府井,等等。足以说明“井”在生活中的重要。然而,老北京的井水大多质量并不好。井水碱度高,味道苦,人称“苦水”。只有少数几口井的水质味道甜美,人称“甜水”。这些水井往往控制在负责开凿的“井商”手中。井商可以随意提高水价或者以次充好地向居民出售。而宫廷饮用的水,则需派专人到十多公里外的玉泉山取用。
另一方面,由于北京气候干燥少雨,而建筑又多为木质材料。一旦发生火灾便很难控制。清末,宫廷为了预防火灾,曾于光绪15年(1889年)颁布谕令:11月1日,于武英殿前设激桶处,选苏拉(清宫中的低级杂役人员)200名为激桶兵。激桶就是紫禁城内置的专门灭火之用的大水缸,每逢发生火灾,激桶兵便从水缸内接水灭火。而宫廷以外的消防工作,则主要依靠民间的自愿团体“水会”来进行。然而“水会”并没有太好的装备,只能在发生火灾时提取离事发地较近的井水或河湖水来灭火,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效率极低。因此,如何开展迅捷有效的消防工作成为清政府面临的一个难题。
清末,一些受维新思想和洋务运动影响的人士多次向清政府农工商部建议在京师兴建自来水厂,以解决饮水问题,但并未受到重视。后来由于火灾迭起,无水扑救,才促成自来水的兴建。光绪33年(1907年)秋的一天,慈禧太后在颐和园召见不久前由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调升进京、任军机大臣兼外务尚书的袁世凯。袁世凯进殿不久,就有一小太监匆匆来报,说宫廷某处“走水”(失火),虽然已被激桶兵扑灭,但由于取水缓慢,造成了几处宫殿毁损。
连日来正为京城屡遭火灾而烦恼的慈禧便问袁世凯:“防火有何良策?”袁世凯立即回答:“以自来水对。”天津早在1903年已有了自来水。袁世凯深知自来水的种种便利,因而胸有成竹。他向慈禧推荐周学熙入京筹办此事。不久,于光绪34年(公元1908)春,由农工商部三位大臣联名上奏,说:“京师自来水一事,于消防、卫生关系最重要。选经商民在臣部禀请承办……”并奏请周学熙来京主持自来水事务。这一次不到十天,即获得慈禧的批准。
负责自来水事务的,是后来被称为“北国实业巨子”的周学熙。他是安徽建德人,出身名门。他的父亲周鳆协助李鸿章办理洋务30年,官至山东巡抚、两江总督、两广总督。周学熙是光绪年间的举人,任直隶开平矿务局总办,深得袁世凯信任。先后创办启新洋灰公司、滦州煤矿等企业,是民国初期北方财政、实业界的重要代表。曾两度出任北洋政府财政部长。但他对袁世凯称帝并不支持,“坚不附和”,并请病假“远嫌疑以避祸”。值得一提的是,他的侄子周叔弢,也是著名实业家。新中国成立后,他拥护党的各项政策,率先实行公私合营,曾任天津市副市长、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副主席。
时年43岁的周学熙并不精通供水工程,但他凭借对国外近代工业文明的了解及多年创办实业积累的经验,奉旨进京后很快拟就了《创设京师自来水公司大概办法》,为水务工作确定了近代化公司制的方向:“定名为京师自来水有限公司,一切按照公司商律办理,以符名实”,并确定公司为“官督商办”,以股份制募集建设资金,拟定募集300万银圆,分30万股,又规定“专招华股”,以保护民族企业权益。农工商部据此奏请皇太后、皇上后,遂即获准。
“按照公司商律办理”,并不是一句空话。20世纪初,随着中华民族危机空前加深,“振兴实业”、“设厂自救”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并掀起了“拒借外债”、“挽回利权”、“自办实业”的运动。全国到处创办股份、合伙或独资经营的新企业。
为了加强对日益发展的工商业的管理,1903年,清廷派载振、伍廷芳、袁世凯编订商律,于1904年1月颁行了《商人通例》,12月颁行了《公司律》,二者合称《钦定大清商律》。其中第二部分《公司律》基本上仿照日本的商法体系,兼采德国公司法的内容对工商业提供了相当程度上的法律保障。京师自来水公司在一开始即以《公司律》作为经营的基础和框架,既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又具有跨时代的意义。
京师自来水公司股票近代化的“股份制”试验
周学熙受其父影响颇深,曾经参与执行北洋大臣治区的“新政”,游走于官宦、实业二途,处处如鱼得水,曾与张謇并称“南张北周”。在他的影响之下,京师自来水公司以近代的股份公司制来为城市提供公共服务,这是千百年来的头一遭,也是自来水公司在经营方面最大的亮点之一。
既然是“官督民办”,官府也不能甩手不管。经商定,先从天津官银号拨出股本银50万元,官利长年8厘,作为兴办自来水公司的专款,并每年从该号拨银15万元作保息,以保障公司信誉。官府投资作为启动经费后,剩下的部分就要靠民间征集。周学熙拟定的《京师自来水招股章程》规定,专集华股、不附洋股。凡本国人民,无论官、绅、庶均可入股,一律享受股东权利。其有华影射洋股者,一经发现,立将该股注销。股款分三期交纳,第一期交洋4元,第二三期各交洋3元。而凡在第一期内将三期股款一次交足者,每10股准加红股1股。
在公司章程中,还对股东中产生的公司董事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其董事、查账员、经理员俟股份招齐后,由股东开会,公司选举。董事二年一任,查账员一年一任,任满仍可续举。”所谓查账员,也就是现今公司中监事的角色,公司的财务情况统由查账员监督并负责。为了保证大股东在公司事务上有更多的发言权,章程中还作了特别规定:持股一百股以上的股东有发言权;五百股以上股东有决议权,享有选举董事、查账员、经理员的权力;持有一千股以上的股东,才有董事、查账员、经理员的被选举资格。公司设有董事7人,公司总理、协理在很大程度上要受董事左右。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令人为之惊叹。
招商集股发行股票,在当时的京城算得上头等新闻,曾轰动一时,成为百姓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这项工作进行得也很顺利,公司300万股资很快招齐,后经详细核算,270万元即够支出,为维护商利减少官息,周学熙还将多招股本30万元退回了官银号,将官办的色彩进一步减淡。然而,虽然商办公司有透明和高效的优势,却也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麻烦。
例如,从孙河到东直门的管线挖到草场地时,遇到了一个皇族的墓地。为了避免伤及墓地,管线专门改道,在距墓地南一里许通过。施工时这家皇族子弟并没有表示异议。但在南北管线即将对接时,他们却站出来阻挠,一直闹到宗人府。这一闹致使停工两个多月,无奈之下,周学熙一方面在报纸上辟谣,一方面请宗人府出面干预才得以解决。
此外,1908年11月,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相继去世,于次年安葬。出殡之前,内城巡警总厅要求自来水公司将出殡线路地安门、西四牌楼、阜成门沿线立即修理平坦。“所有经过道路,先期一律修理平坦,以备内务府前期二十日演习大杠。(水管)已安者,务于本月二十日以前竣工;未安者,候大差完竣。再行安设,并须将马路两旁之土,令该公司一律平垫齐整。”公司调动人力突击埋管,来不及埋管的将土回填,垫平夯实。直至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二月底出殡后才复工重新挖沟,又耽误了好几个月。
在设备采购方面,也可谓一波三折。周学熙这样写道:“阅时匝月,历考数十家,其中唯德商瑞记洋行曾办天津自来水,熟悉北方天时地势,且于孙河一带水源考察有年。经本公司再三考究,所陈方法当属切实,所开价单亦大致不差。”
然而,这家瑞记洋行仍然摆脱不了那个时代买办的恶习。他们在签订合同后,在工程预算中做手脚、玩花样,企图提高工程费用。他们始料不及的,周学熙不但理财经验丰富,而且对于整个工程的各个技术性问题,都掌握得清清楚楚。每次都以精确的数字和准确的市场行情,把对方驳得哑口无言。由于周学熙的精打细算,工程的实际费用又比预算大为减少。
1910年2月,经过22个月的精心筹划施工。京师自来水工程终于全部竣工了,其施工速度之快、工程效率之高、花费之节省,在当时都是绝无仅有的。
东直门自来水厂所建的水塔是北京的第一座水塔,1957年被拆除和旧观念的斗争
1910年3月,京师自来水公司正式向北京城区供水。但在供水之初又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问题,自来水并不受欢迎,甚至销售极为困难。自来水工业的初衷首先是为了皇宫内的消防,但水厂建成后,皇宫里的达官显宦并不敢喝自来水,而是仍旧喝御用的玉泉山水,因为怕“洋胰子水”里被洋人下毒。所谓洋胰子,就是肥皂。因为自来水从水管出来时,常有水泡,与肥皂水里产生的水泡相似,人们便心存疑虑。这种说法不但皇宫里有,民间也传得很盛。
为了打消百姓的疑虑,京师自来水公司在报纸辩白道:“但有一宗事须向大家声明的,就是这龙头乍放出来的水,拿着显微镜细细地瞧,全是极小的水泡儿。因为这个水,起孙河汲上东直门的水楼子,借水楼子上的压力,再送到各街市龙头。水楼子高,压力大,又遇着这个冷天,那水管子里面有些冷气,被水的压力催的紧,一时散不尽,就跟着水一块儿出来了,所以,水里头有些白泡儿。不过一分多钟的时候,那水泡就化得干干净净,水就全变清了。有不知道的以为是水管子洗不净,又有说跟洋胰子水一样,殊不知这个道理,一说便明白了,大家就不致误会啦。”
除了洋胰子水外,谣言还将自来水称为“阴水”。因为水管皆埋在地下,不见阳光,便有人传谣这水喝了要让“阴气入体”。还有传言说“水管中有两龙相斗,喝了自来水会得罪天神”;有人说水管与煤气管靠得很近,煤气的毒性会渗透到水中,所以许多人不敢用自来水。
这些传言并不全是缘于当时人们的愚昧,而是因为自来水工业很大程度上冲击了传统井商和送水夫的生意。根据记载,“京城地方距河甚远,住户皆食井水,向由山东人用水车推送,相习已久”。“庚子之役后……洋井业日益发达,操业者为山东人,人数极多。势颇不弱。数年前每与市民有所冲突,籍端要挟,市民多为所窘迫,因有水阀之徽号。”这群被称为“水阀”的利益团体,无不担心自来水公司成立后,自己将会失去生存之本,因此竭力阻挠,传谣不止,甚至盗抢破坏水管和设备。
为了解决这些水夫的生计问题,周学熙聘用一部分水夫专门管理街道售水处的龙头。第一批修建的420多个售水龙头都有水夫专人看管,这些人被称为“售水夫”。公司制定了《试充看管龙头水夫简章》,规定售水夫“每月给饭食铜元五百枚,工资二百枚……每月能售水一万二千挑以上者,另给奖赏”。售水夫们不用再走街串巷送水。
但是看护水龙头的工作也并不轻松。水龙头和水管也价值不菲。售水夫中甚至出现了一些“监守自盗”现象。自来水公司遂司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加以约束管理。如售水夫每日按照一定的时间到龙头处上班,上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开或者与人谈笑,不许轻侮购水人,违者要处以铜元100枚的罚款;水龙头如有损坏,售水夫除了赔偿外,还要接受处罚,等等。
为了进一步推广自来水的销路,自来水公司在《白话报》上刊登广告,强调公司的“爱国华股”特色,并在周学熙的授意下,采用了最为平实的白话进行宣传:“诸位街坊台鉴:我们公司办的这个自来水,是奉皇上旨意办的,全集的是中国股,全用的是中国人,不是净为图利啊。只因水这个东西,是人人不可离的,一个不干净,就要闹病,天气暑热,更是要紧。所以开市以后,凡是明白的人,没有不喜欢这个水的。又有一种不明白的人,愣造谣言,说是洋水啦,洋胰子水啦。我的傻同胞,也就有信的,龙头安到门口,也是不要。唉,京城地面,还是这样不开通,那也没有法子。”
广告有宣传,有解释,通俗易懂,在当时起到了非常有效的作用。周学熙更是采用了免费送水两个月的促销办法。市民们半信半疑地用了一段时间自来水之后,发现不但水质较井水更优,而且方便易得,渐渐地打消了疑虑。
自来水公司进一步在《白话报》上对未来的价格进行了宣传:“往后拿一个铜子儿,就可买两张票,拿一张票就可取一挑水,实在很便宜了。二月初十至五月初十,三个月呢,本公司更是价格优待,把水价减去一半。列位拿着一个铜子儿,更可以买四张票,取四挑水了。”这个价格与井水的价格相比,优惠了近一半。不到半年,市民对自来水的需求量成倍增长,公司的用水户和用水量也都大大增加。从此,京城的公用服务事业迈向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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