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读完元朝历史!

首页 > 综合 > 中国古代史 > 正文 2021-05-24

发表自话题:元代历史

元 朝

(1271—1368)

一、忽必烈灭南宋

1.建国号“大元”

采用汉法 蒙古统治者初入中原时,曾将蒙古的游牧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一套统治方法,推行于中原地区,对中原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社会经济造成巨大的破坏。当时的契丹人耶律楚材为成吉思汗、窝阔台汗的亲信大臣,主张军民分治,州郡长吏专理民事,万户府总军政。又反对驱逐汉人、以汉地为牧场之说,主张保护农业,建立赋税制度。他说:汉人可以提供赋税,中原地区每年可输银50万两,帛8万匹,粟40万石。窝阔台半信半疑,令其试行。于是耶律楚材奏请设立燕京等十路征收课税使,在各地征收赋税。不久,十路课税使就将征收到的金银粟帛造册献上,数字完全如耶律楚材所说,窝阔台大喜。从此,农业生产受到保护,赋税制度亦得建立。又蒙古军有在战争中屠城政策,大将速不台在攻打金的南京开封时,请城破屠城,遭到耶律楚材的反对。耶律楚材说:得地而无民,地有何用?若人民被屠,工匠、赋税从何而来?窝阔台点头称是,下令除了金朝皇族外,其余一概勿杀。从此以后,屠城之事渐渐减少。耶律楚材还提倡尊孔读经,也有积极的作用。

但积极采用汉法而且行之有效的还是忽必烈。忽必烈是蒙哥汗之弟,很有才能。早在青年时代居在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时,就很关心政事,招揽汉族士人,研讨治国之道。蒙哥即汗位,把大漠以南的汉人地区交由他治理,他即将自己的王府内迁,后来驻于开平(今内蒙古多伦西北)。他在这里大量任用汉族士人,比较广泛地采用汉制汉法以治事。注意保护发展农桑,兴办屯田。为后来元朝的制度奠定了基础。

忽必烈即汗位 蒙哥汗死后,蒙古贵族内部发生了争夺汗位的激烈斗争。公元1260年,忽必烈自中原战场回到开平,宣布自己为大汗(后称元世祖),并以“中统”为年号。此前蒙古国从来没有使用过年号,忽必烈开始建立年号,这也是采用中原汉法的标志。但忽必烈即汗位后,其弟阿里不哥在和林也宣布自己为大汗,并举兵南下。忽必烈亲自率兵迎战,经过四年的战争,阿里不哥战败投降,忽必烈的汗位得到巩固。

建国号,定大都 至元八年(1271),忽必烈又公开废弃“蒙古”国号,“建国号曰大元,盖取《易经》乾元之义”[534]。次年,又改中都(燕京,今北京)为大都,从此以大都为元朝国都,便于统治全中国。

2.灭南宋

贾似道擅权误国 这时南宋的统治是十分腐朽的,朝中大权掌握在宰相贾似道手中。贾似道对内擅权跋扈,排斥异己;对外怯懦畏敌,不敢交兵。先前忽必烈进围鄂州,南宋政府以贾似道统兵抵御。贾似道向忽必烈求和,忽必烈不许。后来蒙哥战死,贾似道再次求和,忽必烈急欲北归争夺汗位,即与之签订密约,自鄂州撤围而去。密约规定双方以长江为界,南宋每年献银20万两、绢20万匹给蒙古。贾似道将私订密约的事隐匿不报,以鄂州围解班师回朝,自夸有再造国家之功,得到加官进爵。忽必烈即位后,即遣郝经为使到南宋,要求践约。贾似道怕事情败露,便将郝经拘留于途中不遣。贾似道又忌恨有功诸将,宣布战时诸将支取官物为贪赃,都要追赃论罪。于是有功诸将多被诬陷,或罢官而去,或死于狱中。守四川的骁将刘整因与主帅不和,以此事被主帅要挟,心怀疑惧,遂投降元朝。南宋政权在贾似道等人的把持下,政治更加黑暗。

襄阳、樊城之战 忽必烈采纳刘整的建议,首先攻打襄阳。襄阳地处汉水南岸,与北岸的樊城相对,是扼守长江的屏障。二城借浮桥来往,互为声援,唇齿相依,守御甚固。襄阳、樊城先后被元军围困六年(1267—1273),人心无动摇,镇静如一日。但南宋军救援不力,来援者均被击败,致使二城最终不保。1273年,元军焚毁襄阳、樊城之间的浮桥,使二城不能互相支援,又使用新炮——回回炮(一种巨大的投石机)攻打樊城,遂破城。不久,襄阳因为孤城援绝,守将吕文焕投降。元军取得襄阳和樊城,即打开了进入长江的门户。

元朝(蒙古)帝系表

①1242—1245年,太宗乃马真皇后临朝。1249—1250年,定宗海迷失皇后临朝。

元军陷临安 元至元十一年(1274),忽必烈命丞相伯颜统军伐宋。大军由襄阳出动,沿汉水入长江,顺流东下。南宋守将毫无斗志,纷纷不战而降,沿江重镇相继落入元军之手。这时南宋度宗死,恭帝立,政权仍操于贾似道手中。1275年,贾似道在朝野压力之下,被迫出兵应战,集合各路军马十三万,号称百万,将战船二千五百艘排列江中,百里不绝。宋军在池州(今安徽贵池)下游的丁家洲与元军相遇,元军在长江两岸架炮轰击,宋军大溃,溺死无数。贾似道兵败逃跑,被贬往广东,途中被杀;元军占领建康(今南京市)。次年春,元军入临安(今杭州),南宋恭帝及其祖母谢太后等奉表投降。不久,宋恭帝等被俘到上都(今内蒙古多伦西北),忽必烈封宋恭帝为瀛国公,封谢太后为寿春郡夫人。

文天祥等人抗元 自元军大举进攻以来,南宋统治集团充分暴露其腐朽无能,君臣们平时不思战守之计,唯知耽于逸乐,苟且度日,而在大敌当前国家垂危之际,则采取不抵抗的政策,非逃即降,表现得毫无气节。但是其中也有少数人与此相反,能够英勇抗敌,表现了忠贞爱国、宁死不屈的精神,文天祥就是一位杰出的代表。

文天祥,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进士出身。在元军进迫临安时,他以赣州知州招募义军北上保卫临安。1276年年初,他又以右丞相奉命到元军营中议和。因被劝降不从,遂被拘留并被挟持北上。可是他在路上逃脱了,后至福建,与张世杰、陆秀夫等人拥立赵昰(xià)为帝,继续抗元。1278年,文天祥在五坡岭(今广东海丰北)兵败被俘。这年赵昰在(gāng纲)洲(今湛江市东南洲岛)病死,张世杰、陆秀夫等又拥立卫王赵昺为帝,流徙崖山(今新会县南海中)。元将张弘范把文天祥带到崖山,令作书招降张世杰,文天祥拒绝,并书所作《过零丁洋》诗以明志,末尾两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后来元军将文天祥解至大都,囚禁三年,多次劝他投降,他都严词拒绝,并写下著名的《正气歌》再申己志。后在柴市(今北京东城府学胡同文丞相祠)从容就义,时年47岁。1279年,元将张弘范攻袭崖山,陆秀夫抱赵昺投海死,张世杰突围遇风溺死。至此,南宋灭亡。

元灭南宋,再次统一中国,尤其是把原吐蕃地区、原大理地区和今黑龙江下游、外兴安岭以北的北山兀者地区都纳入中央的统治之下,对我国疆域的奠定,促进多民族国家的发展,扩大中外经济、文化交流,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天下一家”政策

忽必烈在即汗位之时,即以实现“天下一家”为己任。他在灭南宋后,实现了中国空前的大一统,疆域辽阔,人口众多,民族复杂。他为了巩固对这个偌大国家的统治,更广泛地学习采用中原王朝的传统制度和政治经验,视全国为一体,建立起了以蒙古贵族为主要统治者的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

1.中央制度

元朝中央最主要的机构有三,即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大权。

中书省 元朝废弃以前的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制,实行一省制,即设立中书省(又称都省)作为中央最高的行政机构,总理政务。唐、宋时代均实行过三省制,设立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但三省制不能久存,早已名存实亡。到了金朝,便正式废除中书、门下省,只设尚书省了,下设六部,分理政务。元朝仿照金朝,也是一省制,不过名称不同,叫做中书省。

中书省的最高长官是中书令,只有世祖、武宗、仁宗、顺帝时由皇太子担任过,一般不设此职。中书令以下,有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元朝尚右),即是实际的宰相。其下又有平章政事四员,为丞相之副贰。又有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为执政官。自中书令至参知政事,都称为“宰执”。中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官。

枢密院 枢密院长官为枢密使,由皇太子兼任,实际只是虚衔。另外设知枢密院事,即成为长官。其下又设同知枢密院事、枢密院副使、佥书枢密院事等。枢密院掌管兵权,是中央最高军事机构,其职司范围甚广,除怯薛军由天子或其亲任大臣统领外,凡侍卫亲军及镇戍诸军均归节制,征讨调遣及军官选授迁调等事项莫不管领。然侍卫亲军虽隶于枢密院,倘非天子特命,枢密院不得滥行差遣,因此天子的安全事宜并不操于枢密院之手。此外,元朝枢密院不能同中书省并列,地位低于中书省。自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后,中书省常以平章政事或右左丞“商议枢密院事”,此举的目的在于使军政取得联系,彼此沟通,也是依照宋代(自北宋仁宗后到南宋)宰相兼枢密使之意。

御史台 御史台(又称内台、中台、宪台等)掌管监察。最高长官为御史大夫,其下为御史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御史台下辖殿中司及察院,又辖地方上内八道肃政廉访司。殿中司设殿中侍御史二员,掌管朝仪、殿中纪律及在京百官到任、告假等事。察院设监察御史32员,专掌刺举百官之事。内八道肃政廉访司则为地方监察机构(另见下“地方监察机构”)。

宣政院等 中央除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外,还有主管各方面事务的机构,如宣政院掌管佛教僧徒及吐蕃(西藏)事务,通政院掌管驿站,将作院掌管工匠,太史院掌管天文历法,大宗正府掌管蒙古人的诉讼等。

2.地方制度

行省 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是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只称省。元代的行省是由金制演变而来。金代中央设立尚书省,自金章宗时开始,派遣尚书省宰执出征、戍边或处理地方重大事务,行使尚书省的职权,叫做行尚书省,都是权宜性的、临时性的。忽必烈在中央设立中书省后,也效法金朝制度,以中书省的宰执官出讨或出镇各地,称为行中书省。“行省”的初义,即将中书省的职权临时在某处行使的意思。行省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后来演变为常设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各行省设丞相一员(例不常设),平章政事二员,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品级皆与中书省官相同。

全国除“腹里”(山东、山西、河北及内蒙古大部地区)由中书省直辖外,共设置十个行省:

(1)陕西行省,治所在今陕西西安市,辖境包括今陕西及甘肃、内蒙古部分地区。

(2)甘肃行省,治所在今甘肃张掖,辖境包括今甘肃省、宁夏自治区及内蒙古部分地区。

(3)辽阳行省,治所在今辽宁辽阳市,辖境包括今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及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

(4)河南江北行省,治所在今河南开封,辖境包括今河南省及湖北、江苏、安徽三省的长江以北地区。

(5)四川行省,治所在今四川成都,辖境包括今四川省大部及湖南、陕西部分地区。

(6)云南行省,治所在今云南昆明,辖境包括今云南省全境及四川、广西部分地区,以及泰国、缅甸北部一些地方。

(7)湖广行省,治所在今湖北武汉,辖境包括今湖南、贵州、广西三省之大部及湖北部分地区。

(8)江浙行省,治所在今浙江杭州,辖境包括今江苏南部、浙江、福建二省及江西部分地区。

(9)江西行省,治所在今江西南昌,辖境包括今江西省大部及广东省。

(10)岭北行省,治所在今蒙古国哈拉和林,辖境包括蒙古国全境、中国内蒙古、新疆一部分和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

元朝的行省职权很大,凡地方一切民政、财政、军政无不统领。元朝的行省制,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得到了保证。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边远地方设立行省,如甘肃行省、云南行省、辽阳行省、岭北行省等,大大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管理。元朝的行省制对后世影响很大。明朝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称行省,一般简称省。清朝则恢复了行省制。省作为地方最高行政区的名称,一直沿用到现在。

吐蕃地区之管理 西藏在当时仍称为吐蕃,虽未设立行省,也处在元朝有效的管理之下。元朝初年,忽必烈即封吐蕃喇嘛教萨斯迦派首领八思巴为国师,后来又加封他为帝师。忽必烈以后,元朝皇帝也都尊奉大喇嘛为帝师。帝师既是佛教的最高首领,统领全国佛教;又是西藏地区的最高政治首领,掌管西藏军民等世俗事务。除去委任帝师外,元朝又设置中央和地方机构,直接管辖西藏。在中央设宣政院(初名总制院),主管全国佛教事务及吐蕃军、民之政,以帝师领院事,设置院使十员,其中为长者常以朝廷大臣兼任,位居第二者必由帝师推荐僧人担任,以下设有同知、副使、佥院、同佥、院判等官。又在西藏设立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宣慰司):即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吐蕃宣慰司,又称朵思麻宣慰司);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又称朵甘思宣慰司);乌斯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乌斯藏宣慰司)[535]。在宣慰司之下,又设安抚司、招讨司、宣抚司和元帅府、万户府等。自宣慰使、都元帅至万户等各级官员,多以当地僧俗首领担任,由帝师或宣政院荐举,朝廷授职。此外,还在西藏设置驿站,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屯戍军队等。总之,从元朝开始,西藏地区已正式成为我国行政区划的一部分。

澎湖巡检司 台湾(元代称为瑠求或者琉球)地区的澎湖在南宋时已隶于泉州晋江县,在元朝仍隶于泉州晋江县。而元朝又在澎湖设巡检司,以管辖澎湖和台湾。

路府州县 在中书省和行中书省下,有路、府、州、县。路分为两等,十万户以上或不足十万户而地当冲要者为上路,十万户以下者为下路。路设总管府,长官为达鲁花赤[536]和总管,其下有同知、治中、判官、推官等。府隶于路或行省,或直隶于中书省,有的统州县,有的不统州县。府设达鲁花赤、知府或府尹等官。州隶于府或路,或直隶于行省,有的不统县。州设达鲁花赤、州尹或知州等官。县隶于州、府或路,设达鲁花赤、县尹等官。

地方监察机构 地方监察机构有行御史台和肃政廉访司。

元朝为发挥中央御史台对地方的监察职能,又分设两个行御史台,简称行台。其一为江南行台,简称南台,治所在集庆路(今江苏南京市),监临东南各行省,设官、品秩与中央御史台相同,下辖察院(置监察御史二十八员)。另一为陕西行台,简称西台,治所在奉元路(今陕西西安市),监临西北、西南各行省,设官、品秩与中央御史台相同,下辖察院(置监察御史二十员)。

肃政廉访司本名提刑按察司,至元二十八年(1291)改名肃政廉访司,是分道设置的,全国共有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每道肃政廉访司均设廉访使、副使、佥事等官。诸道肃政廉访司分别隶属于中央御史台及行台。由中央御史台直辖的称内八道肃政廉访司,其监察地区主要是腹里、辽东及两淮。由江南行台所辖的称江南十道肃政廉访司,其监察地区为江浙、江西、湖广。由陕西行台所辖的称西四道肃政廉访司,其监察地区为陕西、甘肃、四川、云南。

3.军制

禁军与镇戍军 元朝的军队有禁军和镇戍军。禁军又分为怯薛军和五卫亲军。怯薛军是成吉思汗留下来的护卫军,起初名额较少,以后增为14000人,皆由蒙古勋贵子弟世袭充当,不归枢密院节制,而由皇帝或皇帝任命的大臣直接控制,不过怯薛军已经变成皇帝周围拥有特权的贵族集团。禁军主要是五卫亲军。五卫亲军负责保卫京城,是元世祖忽必烈时成立的,可由汉人充当,共有左、右、前、后、中五卫,每卫约万人,设都指挥使统领,皆隶属于枢密院。另外,为了防范汉军,忽必烈及其以后的皇帝,又从色目人中选拔壮勇者组成亲军,以其族属之名为名,如有唐兀卫、钦察卫、康里卫、阿速卫等亲军。这些由色目人组成的亲军日益比五卫亲军更见宠信。

镇戍军驻防全国各地,也统属于枢密院,兵种分为蒙古军(由蒙古各部族人组成)、探马赤军(由诸属部族人组成)、汉军(由四个等级中的“汉人”组成)、新附军(南宋投降的军队)等。其中蒙古军大都驻防在黄河流域河南、河北、山东一带,占据天下的腹心,而探马赤军、汉军及新附军则多驻防在淮河和长江以南,并有一部分蒙古军与之相参驻防。此外,元朝又派宗室诸王领兵出镇边疆要地,以加强对边远地区的统治。如和林、云南、河西、辽东、回回、畏吾各地,皆有宗王镇守。又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还有当地的民族兵戍守。如辽东有军、高丽军、女直(女真)军,云南有寸白军[537],福建有畲(shē赊)军等。这些军队均不离本地方,因称为乡兵。

军屯与军户 为了巩固驻防,便于军粮的供给,军队普遍进行屯田。大致五卫亲军环戍京城,皆随营地设立屯田,外地镇戍各军也无不开辟土地,从事屯种。从北方的和林到南疆的云南各地,到处都有军屯可见。

为了保证兵源,元朝又实行军户制度。凡民户被签军[538]之后,即被编入军籍,称为军户。军户是世袭的,其子孙永远为军。元朝规定,军户有土地在四顷之内,可以免交税粮,并免除其他各种差役;但一切军需如鞍马、衣装、器械等皆需自备。因为军户要自备军需,所以按照制度,军户应由“殷实人户”充当。而实际上北方民户曾屡被签军,没有那么多的“殷实人户”,结果充当军户者多是中等人家或贫困下户。特别是南宋的士兵归附元朝后,其家也变为军户,而这些军户则更大都是贫困户,因为南宋时多是无业之人投雇当兵。于是一般军户苦于供应军需,常常造成倾家荡产。

4.驿站

站赤 元朝政府在全国设置驿站,叫做站赤(蒙古语,意为管理驿站的人)。这是出于政治和军事的需要,以便于“通达边情,布宣号令”[539]。中原地区的驿站由兵部管辖,蒙古地区的驿站由通政院管辖。站赤分为陆站和水站。陆站备有马、牛、驴或车,水站备有船只。陆站中又有狗站,东北某些地方用狗拉橇,行于雪上。据《元史·兵志》记载,全国共有站赤1400处。另外还有一些地方,如西藏等地的站赤,尚未包括在这个数字之内。元代是我国古代驿站最发达的时期,驿站的普遍设立,加强了全国的政治联系,也便利了全国的交通。

站户 为了维持驿站制度,元朝政府于驿站所在地,签发民户充当站户。站户也是独立户籍,直属于通政院与兵部。站户的任务是供应驿站需用的车、马、船只和往来使臣的住宿饮食。凡此种种供应费用,除每年由政府津贴一部分外,大都由站户承担。站户也和军户一样,应由富实民户充当,其田在四顷之内免纳税粮,并免一切差役。但是由于持有给驿玺书及牌符(金字或银字圆符)的官僚使臣不绝于途,并且对站户有种种需索,以致站户负担过重,许多站户倾家荡产,甚至卖妻鬻子。

急递铺 除驿站外,元朝政府又设立急递铺,专门用来传达紧急文书。每10里或15里、25里设1铺,每铺有铺丁5人。凡有文书来,此铺传彼铺,铺丁持文书,徒步奔驰,彼此相传,一昼夜要行走400里。

5.土地制度

官田与私田 在元朝,全国的土地分为官田和私田两种。官田即政府所有的土地。北方的官田大都是金时屯田军遗留下来的土地,南方的官田则是南宋皇室及政府所遗留下来的土地。元朝建立以后,就把这种官田,一部分作为军队的屯田,一部分作为官吏的职田,一部分赏赐给王公贵族和寺院僧侣,一部分招民耕种取租。至于一般的私田,除去小部分为自耕农所有之外,大部分都为贵族、官僚、僧侣、地主所占有。

土地集中 蒙古贵族和汉族地主无不大肆兼并土地,土地占有日益集中。在北方,蒙古贵族拥有最大的权势,所以占地最多;汉人军阀地主和官僚地主也有一定权势,占地则次之;一般汉人地主占地又次之。蒙古贵族经常得到皇帝的赐田,又不断强占民田,所占田的数量都很大。如元世祖曾赐给撒吉思益都(今山东青州)的田1000顷,元武宗曾赐给琱阿不剌平江(今江苏苏州)的田1500顷。蒙古贵族得到大量赐田,便用来榨取地租。除蒙古贵族外,喇嘛僧侣的寺院也同样享受到赐田的待遇,又加以非法地掠夺土地,因而也往往是田连阡陌。如大都的大护国仁王寺就有水陆田地十万多顷,这些田地分布在大都以及襄阳、江淮等处。至于一般汉人地主占田也很可观。在江南的大地主之中,“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动辄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540]。有的每年收租达二三十万石,役使佃户至二三千家。其中有名姓可指的,如松江大地主曹梦炎占有湖田数万亩,积粟百万石,蒙古人称他为“富蛮子”。又松江大地主瞿霆发自有田地和承佃官田共达百万亩,人称“多田翁”。此外,寺院僧侣也广占田亩,驱役众多佃户。又如江浙行省寺院林立,共有佃户50万家,可见其占地之多。其他地方也有同类情况。

驱口 在蒙古对金的战争中,凡蒙古贵族及将校俘获人口即归私有,称之为“驱口”。当时被俘人口动以千万计,数量是很大的。被俘人口多是北方的汉人,另外也有契丹人、女真人等。以后元朝对南宋用兵,仍然俘获不少人口加以占有。如大将阿里海牙攻湖北时,将降民3800户作为家奴,自己设官管理,每年征取租赋。除战争俘虏变为驱口之外,驱口还有其他一些来源,如或由于良人被掠卖,或由于罪人被籍没,或由于穷困者自卖,或由于驱口“家生”,等等。驱口的人数极多,据说在窝阔台汗时,“几居天下之半”[541]。因鉴于私人驱口之多,后来窝阔台汗曾下令释放一部分驱口作为国家编民。尽管有过释放驱口之令,而终元朝一代,驱口是一直存在的,并且有相当的数量。驱口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极强的佃户。有不少驱口可以独立生产,拥有自己的私有财产,种地交纳租赋,这是类同于佃户之处。但驱口可以和财物一样被当作主人的私产,世世代代为主人所有,完全没有人身自由,又不同于一般佃户,与良民有别。主人可以把驱口随便买卖。元朝初年,大都、上都有马市、羊市、牛市,也有人市,人畜同样买卖。驱口和主人的法律地位极不平等。驱口杀伤主人要处死,故意杀死主人者凌迟处死;而主人故意杀死或殴死驱口,只杖87,若因醉酒致死驱口,又可减罪一等,如能将死者全家放良,还可以免罪。驱口和一般人的社会地位也不平等,驱口不得与良人通婚,斗殴杀人者处死;然良人杀死他人之驱口,只杖107。

佃户 佃户有官田佃户和私田佃户两种,大多数是私田佃户。佃户耕种地主的土地,或者交纳分成租,一般按照对分制,将收获所得与地主“两平抽分”;或者交纳定额租,租额则随土地肥瘠而定,每亩从数斗到一石,乃至二石、三石不等,地租率也是在五成左右。实际上正额地租之处,地主又多方巧取,有种种名目的附加租,合并计之,则地租率往往在六成之上,甚至七成、八成。元朝政府也深知地租的苛重,所以屡次下谕劝令地主减免。封建政府颁令免租,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不过元朝政府虽有此令,也只是一纸空文。佃户除受高额地租剥削外,又要受到种种超经济的压迫。如在江南一些地方,佃户不仅本身要供地主任意役使,即子女也不免于做地主的家奴。如《元典章》记载说:“若地客(佃户)生男,便供奴役;若有女子,便为婢使,或为妻妾。”而峡州路(治今湖北宜昌)地区,地主甚至公然把佃户计数立契,或典或卖,与买卖驱口无异。又将佃户随田转让典卖,称为“随田佃客”。此外,地主又往往干预佃户子女的婚姻,必勒索钱币礼物方许成亲,以致贫寒无力之家,其子女迁延不得嫁娶。又元律规定,地主殴死佃户只杖一百七,征烧埋银五十两;而佃户打死地主,除处死之外,还要付烧埋银五十两。可见佃户虽是良民,但其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甚低。

6.赋税制度

元代的赋税制度比较混乱,北方、南方的税制亦不相同。

税粮与科差 北方的赋税主要有税粮与科差。

税粮分为丁税与地税,丁税每丁粟二石,地税每亩粟三升。所谓丁税每丁粟二石是指全额丁税而言,然而纳丁税的人户并不都是交纳全额的。元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规定:全科户丁税,每丁粟二石,驱丁粟一石;减半科户丁税,每丁粟一石;协济户(家中没有成丁的户)丁税,每丁粟一石;新收交参户(原已入籍、后又迁移他乡就地入籍的户)丁税,第一年五斗,第二年七斗五升,第三年一石二斗五升,第四年一石五斗,第五年一石七斗五升,第六年二石。丁税和地税并非由民户同时负担,一般情况是,丁税少而地税多者纳地税,地税少而丁税多者纳丁税。但也有混乱情形存在,即往往有一户并纳二税的现象。另外,凡征税粮时,每石又带征“鼠耗”三升,“分例”(手续费)四升。

科差又分丝料、包银、俸钞三项,都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的。丝料开始于元太宗窝阔台时,当时是每二户出丝一斤,交纳政府;每五户出丝一斤,交纳有封地的封主。这一办法到元世祖时又有变化,改为每二户出丝二斤,交纳政府;每五户出丝二斤,交纳有封地的封主,称为五户丝。由此,每户丝料的负担要比原来增加一倍。包银在宪宗蒙哥时,规定每户征银四两,其中二两征银,二两折收丝绢等物。至元世祖忽必烈时,每户纳银四两改为纳钞四两,由于钞与银的比价是钞二两合银一两,所以实际减轻了一半。俸钞始于元世祖时,每户纳钞一两,用作官吏的俸禄。

夏、秋二税 南方的赋税制度则沿用南宋的两税法,按照地亩征税,分为夏秋两次征收。秋税征粮,夏税征木棉、布、绢、丝、绵等物。

南方也有科差,分为户钞和包银两项。户钞相当于北方的五户丝,在元世祖时规定,于一万户田租中征钞百锭。包银始于元仁宗时,相当于北方的俸钞,每户征银二两,折收至元钞十贯。

元代全国的税粮总数,每年1200余万石,其中大部分来自南方。

括马、和买、和雇 除去上述赋税之外,元朝政府还有种种名目的勒索,不时加之于人民。如有所谓“括马”,即是无代价地向民间强取马匹。根据可靠材料,元朝一代所括民间马匹,至少在百万匹以上。又有所谓“和买”、“和雇”。“和买”是官府采买民间物料,或派给民间造作项目,而不给予价钱,或给价极少,其名为“和买”,实则科派强取。“和雇”则是官府雇用民间车辆脚力从事运输,而给价十不及二三,名为“和雇”,实际等于征发徭役。

徭役与差役 元朝政府又有繁重的徭役和差役,把所属人口划分为民户、站户、匠户、冶金户、打捕户、盐户、窑户等,称作“诸色户计”,使之各当其役。一般民户要负担开河、筑堤、运输、修城等徭役,不时被征发应役,几乎无日休息。其他人户则要各自负担一种特殊的差役,并且要世世代代负担下去,永远不得解脱。元朝的徭役与差役繁重严酷,是广大农民破产逃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社会经济的发展

1.农业

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 忽必烈即位以后,即开始改变了以往蒙古统治者对农业轻视的态度,而在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做了很多事情。

其一是下令保护农田。忽必烈曾屡戒蒙古贵族及蒙古军不得因打猎践踏农田,不得侵占农田作为牧场,强调要“使百姓安业力农”[542]

其二是设立管理农业的政府机构。早在1261年,忽必烈已设立劝农司,派出若干人为劝农使。1270年,又设立司农司,专掌农桑水利。同年又改司农司为大司农司。1288年,又于江南设立行大司农司及营田司,大力提倡耕垦。这些机构在元初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其三是颁行《农桑辑要》。至元十年(1273),忽必烈命人编修《农桑辑要》一书,颁行天下,命令各地地方官大力宣传和推广。此书系参考历代农书如《齐民要术》等,并结合当时实际的农事经验所写成。此书颁行于全国,对指导农业生产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其四是成立村社。先是北方民间有“锄社”的互助组织,“以十家为率,先锄一家之田,本家供其饮食,其余次之,旬日之间,各家田皆锄治”,“间有病患之家,共力锄之,故无荒秽,岁皆丰熟”[543]。1270年,元朝政府又下令在北方汉地立社,凡五十家立一社,择高年晓农事者一人为社长。社长的职责是督促农民及时耕作、开垦荒田、修治河渠、经营副业等。凡种田者必立一牌于田侧,上书某社某人,以便社长随时稽查。这种村社制度以后遍行南北各地,在组织督导生产上起了积极的作用。

农业生产的发展 由于上述种种措施,再加上人民努力耕织,农业生产得到恢复与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荒田的开垦和水利的兴修。元世祖忽必烈时,北方的农业生产便日益恢复,“民间垦辟种艺之业,增前数倍”。[544]元朝建立后,在各行省大兴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两种。据1308年的统计,全国屯田有120余所,垦田面积约在20万顷以上。又元初在中央设都水监,在各地设河渠司,专以兴举水利、修理河堤为务。大致前代的水利工程,在元朝都陆续得到了修复。如陕西三白渠工程得到修复,到元朝后期仍可灌田七万余顷。浙江捍海塘工程得到修复,使大量农田免于水患。

第二,棉花种植的推广。在元代,江南地区已普遍种植棉花,而且棉花产量不断提高。至元二十六年(1289),元世祖忽必烈设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每年向民间征收木棉布10万匹。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又规定江南夏税折征木棉、布绢等物。这些都说明江南植棉业的发达。后来,江南的植棉技术逐渐传到北方,棉花已在全国广泛种植了。由于棉花广为种植,所以元代官修农书《农桑辑要》及王祯《农书》都专门写了植棉的方法。

第三,人口的增加。元朝政府掌握的人口数字不断增长。蒙古灭金得中原州郡后,太宗七年(1235),下诏登记民户,凡燕京、顺天等36路,有户873781,口4754975。宪宗二年(1252),又登记民户,增户30余万。世祖至元七年(1270),又登记民户,增户30余万。元朝灭宋统一全国后,至元二十七年(1290),又登记民户,得户11840800有余,于是南北方民户总书于册者13196206,口58834711,而山泽溪洞之民不在此数之内[545]。历代封建经济达到繁荣时期,封建政府就能掌握到五六千万人口之数,元朝政府掌握人口5800余万,说明元代农业已有相当的恢复和发展。

2.手工业

官手工业 元代的官手工业很发达。蒙古统治者开始不知农业的好处,但却知手工业的好处。因为手工业工匠能够提供优良的军器和各种消费品,所以蒙古统治者非常重视保护工匠和搜罗工匠。如忽必烈灭南宋后,搜罗江南民户30万为工匠,最后选留有技艺者10余万户,其余放还为民。又在北方搜罗工匠42万,设立局院70余所。被搜罗的工匠称为匠户,与普通民户不同,立有专门的匠籍,子孙世袭,不得改业。元朝政府掌握了大量的工匠,使之从事于官手工业生产,这就造成了官手工业的繁荣。元朝政府设有许多管理手工业的机构和官营的手工业作坊。如在中央设置将作院,专司掌管工艺。又在大都及各地设置各种官手工业局院,直接指挥工匠从事生产,如有织造局、织染局等。当时官手工业的门类很多,几乎应有尽有。但是官手工业的生产关系很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因为匠户虽然受到一些优待,如有田产在4顷以内,可以免纳税粮,也不承当其他差役,并且由官府支给一定的口粮;然而匠户们毫无自由,终年被强制集中在官营手工作坊或工场中工作,除去完成定额任务外,又要替官吏做私活,并且还时刻受到监工者的鞭笞和虐待,口粮也时常被官吏克扣拖欠,不能定期定量领到手,所以匠户们多不乐于应役,经常逃亡或消极怠工,以致官手工业的生产效率低下,产品往往粗劣不堪。

元朝政府尽量搜罗民间工匠的结果,大大阻碍了民间手工业的发展。不过民间独立的手工业者仍然存在,所以民间手工业在元代的不少地区继续在发展。

棉织业 元代的手工业以棉织业、丝织业、制瓷业、印刷业、火器制造业最重要。

棉纺织业作为新兴的行业,在元代大有发展。由于江南地区已经盛种棉花,因而棉纺织业作为一种农村的家庭副业,也在江南地区普遍发达起来。在江南棉织业的发展中,黄道婆做出重大的贡献。她是松江府乌泥泾镇(今上海县华泾镇)人,生于南宋淳祐年间(约1245)。她原是一个童养媳,因为受到非人的待遇,随一条海船逃往崖州(今海南省崖县)。崖州是黎族聚居区,黎族人民擅长纺织,掌握比较先进的棉纺织生产技术,所生产的棉织品闻名于内地。她在崖州大约生活了三四十年,向黎族人民学习纺织技术,最后在元成宗元贞年间(1295—1296),返回了故乡乌泥泾。她在家乡热心传授制造先进的去棉籽、弹花、纺花到织布的一整套生产工具,提高了劳动效率和产品质量。此外,在织染技术方面,她还创造出一套可供遵循的成法,所产的被、褥、带、帨(佩巾)等棉织品图案美丽,鲜艳喜人。在她的影响和带动下,乌泥泾从事纺织的居民愈多,所产“乌泥泾被”名满国中。松江地区在元代逐渐成为棉纺织业的中心,这与黄道婆在纺织技术方面的革新和推广是分不开的。

黄道婆像

丝织业 丝织业在元代也有很大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这时丝织业的发展,南方更胜过北方。江南地区的丝织业,主要是农民的家庭副业,但也出现了专门以丝织业为生的机户,其生产有家庭手工业的形式,也有小作坊的形式。根据徐一夔《始丰稿·织工对》的记载,杭州在元朝末年已经出现拥有四五架织机、雇工十数人的丝织业手工作坊了。另外,丝织品加金技术在元代也有了进步。弘州、荨麻林两地有3300余户西域的回回工匠,这些回回工匠善于制造一种称为“纳失失”的金绮,所谓金绮即是用金线(以金箔拈成的线)与丝线交织而成的丝织品,上贴大小明珠,甚是精美。

元影青观音像(北京出土)

制瓷业 制瓷业在宋代的基础上也有新的发展。元代瓷器以青花瓷为代表作,这种瓷器造型优美,色彩清新,有很高的艺术价值。1964年河北保定出土的青花加紫镂空大盖罐、青花八棱执壶和1970年北京出土的青花凤头扁壶、青花托盏等,都反映了元代青花瓷的烧造水平。元代的瓷器不仅行销国内,而且远销到海外各地。如元末来中国的摩洛哥旅行家伊本·拔图塔,就曾记载中国的瓷器一直输出到他的家乡摩洛哥。

3.商业

钞法 元代的商业很繁盛,这与全国大一统局面以及水陆交通的发达、纸币的广为流通等大有关系。元太宗窝阔台灭金之后,即沿金朝旧制,印造纸币。忽必烈即位后,在中统元年(1260),又发行两种纸币:一种是中统交钞,以丝为钞本,以两为单位,每二两当银一两;一种是中统元宝钞,简称中统宝钞或中统钞,以金银为钞本,面额自十文至二贯(一千文为一贯)共九种,每一贯当交钞一两,两贯当白银一两。至元二十四年(1287),又发行至元宝钞,简称至元钞,也以金银为钞本,与中统钞并行,面额自五文至二贯共十一种,每一贯当中统钞五贯。有元一代以使用纸币为主,其中中统钞和至元钞一直行用不废,这二者成为主要的纸币。在元朝前期,纸币颇有信用,通行全国各地。统一的稳定的纸币的流通,大有利于各地之间的经济交流,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当时纸币得以流通的保证,一方面是元朝政府禁止一切金、银、铜钱的流通,也不铸造铜钱,而更主要是钞本比较充实,如中统钞和至元钞皆可兑换金银。但是元朝后期,由于钞本逐渐空虚,政府滥发钞币,钞法便日益败坏。到元末顺帝至正年间,大量发行一种至正交钞,完全没有钞本,每日印造不可数计,以致纸币散满人间,物价飞腾,人民皆弃纸币不用,只好以物易物。

中统元宝交钞

专卖与斡脱 在国内商业方面,元朝政府对盐、茶、酒、醋等物品,均实行专卖政策,其中以盐的专卖最为重要。元朝政府在产盐地区设置专官,签发亭户从事盐的生产。产盐全归政府掌握,由政府任意定价。如忽必烈时,定盐价每引(重400斤)为银7两,尔后又改为中统钞9贯,又增为50贯。至成宗初年,盐价每引增为65贯。此后盐价屡增,至元仁宗时,每引达150贯,较之元初上涨十数倍。盐的销售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由商人向官府购买盐引(凭证),持引到指定的盐场取盐,然后运到指定地区销售。盐商多是有钱有势之家,莫不假借专卖之权,大肆抬高盐价,牟取暴利。另一种方式是由官府自行销售,即把盐强硬摊派给百姓,然后征取盐价,实际将盐的销售变成一种苛敛。元朝政府严禁私人制盐及私人贩盐,有犯者处以重罪。通过盐的专卖,元朝政府大得其利,每年盐课收入要占全部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

元朝政府又利用斡脱从事商业活动。斡脱(突厥语,意为“同伙”)原是西域回回商人的一种商业组织的名称,因西域回回商人善于把持商业营利,元朝政府就向他们提供本钱,用他们代为经商,称作斡脱。以后斡脱即指一种官商而言,也不限于西域回回商人,凡是领取官本到处做买卖的人,均称之为斡脱。不过斡脱大都是西域回回商人。元朝政府既要利用斡脱为之经商,便给予了种种特权。如斡脱们都持有政府颁给的制书和驿券,可以往来国内外自由贸易,既不服差役,也不纳商税,行船不依开闸时刻,旅行住宿要受到特别的保护,甚至有时诈称财物被劫,还要由政府勒令州县民户代偿。斡脱除去替政府经商以外,又替政府及王公们举放高利贷。他们领了政府及王公的钱,或出贷给官吏,或出贷给人民,叫做斡脱钱。斡脱钱的利息极高,当年本利相等,第二年又把本和利息加一倍,称为“羊羔利”或“羊羔息”。凡借贷斡脱钱者因不易偿还,往往倾家荡产,以至于以妻子为质。

城市商业 元朝国内的商业繁荣,商业发达的城市很多。当时著名的城市,在北方有开封、济南、奉元(今陕西西安)、大同、太原等,在蒙古地区有上都、和林等,在西南地区有成都、昆明等,在运河、长江沿岸有杭州、平江(苏州)、镇江、集庆(南京)、扬州等,在沿海一带有广州、泉州、福州、温州、庆元(宁波)、上海等,其中最大的城市,则是大都与杭州。大都不仅是全国的政治中心,也是闻名于世界的大商业都市。《马可·波罗游记》把大都叫做汗八里(即汗城),称道此城为商业繁盛之城,赞叹这里货物之多为世界诸城所不能比。杭州原是南宋的都城,其商业繁荣情形又出大都之上。马可·波罗称赞杭州是世界上最繁华最富有的城市,摩洛哥旅行家伊本·拔图塔也说杭州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大城市。

海外贸易 元朝的海外贸易也很发达。元朝政府在消灭南宋后,原在南宋任泉州市舶使多年的阿拉伯商人蒲寿庚降元,元即任他为福建行省左丞,管理泉州一带的海外贸易。当时管理海外贸易的机构叫做市舶提举司,简称市舶司。元朝先后在泉州、庆元(今浙江宁波)、上海、澉浦(今海盐县南)、温州、广州、杭州设立了七个市舶司。泉州是对外贸易的最大商港,由此出口的商品有瓷器、丝绸等,由此进口的商品有丁香、豆蔻、胡椒、钻石、珠宝等。

4.运河与海运

元代的水陆交通都相当发达,陆上交通有遍布全国各地的驿道,水上交通有联系南北的大运河和海道,这对巩固国家的统一和促进全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及商业繁荣,起了重要的作用。

元朝建都在大都,大都的粮食要仰给于江南,为了解决南粮北运问题,元朝不仅凿通大运河,而且开辟了海道。

开通大运河 元代以前的南北大运河,还是隋炀帝时修通的大运河,这条运河久已不能贯通了。元朝灭宋以后,从南向北运粮,必须采用水陆两运的办法,先是水运自浙西入江入淮,再由黄河逆水至中滦(今河南封丘西南),然后改为陆运至淇门(今河南滑县东南),由淇门入御河(即隋朝的旧运河),北上抵大都。另外,自通州至大都,也是一段陆运。水陆两运极不方便。因此,元朝政府在至元十七年(1280),开济州河,自今山东的济宁到东平。从济州河以南,便可经由隋朝的运河到达扬州和杭州。在至元二十六年(1289),又开会通河,自今山东东平至临清,入于隋朝的运河即御河(由临清至天津),全长2500余里。又根据郭守敬的建议,在至元二十九年(1292),开通惠河,自大都至通州,入于白河,总长160余里,由通州即可沿白河到天津。这样,大运河便完全贯通起来了,北起大都,南迄杭州。隋朝的运河以洛阳为中心,南北运输则迂回曲折;而现在的运河则以大都为终点,南北运输以山东和苏北为要道,不再绕道河南,全程大为缩短了。南北大运河的凿通,主要是为了漕运;但也便于商旅往来,富商大贾多乘船由江南集于京师,南北商品得以流通。

海运 海道是元朝在灭亡南宋以后开辟的。最初伯颜平定江南时,曾把南宋库藏图籍,从海道运至京师。到至元十九年(1282),伯颜又请命于朝,造平底海船60艘,载粮46000石,由海道运至京师。此后,忽必烈用朱清、张瑄二人主持海运,将东南粮食不断输送京师,海运事业日益兴盛。海道自平江(今江苏苏州市)刘家港入海,北上绕过山东半岛,抵达直沽(今天津)。海船循此道行走,若取最近的路,最快时,十日可至京师。元朝开辟海道,也主要是为了南粮北运,其由海道运粮的总数,最初不过46000石,以后增至100万石,最多时达到330余万石。海运要比陆运及河运省费很多,所以有元一代,海运始终不废,直到元末顺帝初年,每年海运粮食入京之数,尚多至280万石或260万石左右。最后只因农民大起义爆发,元朝海运粮食才告停罢。

四、中外关系

钦察汗国 钦察汗国亦称金帐汗国,是四大汗国之一[546],占有今俄罗斯及中亚部分地方,是成吉思汗长子术赤及其后裔的封地。元朝与钦察汗国的关系甚为密切。当时从元朝大都到钦察汗国的都城萨莱(今俄罗斯阿斯特拉罕),沿途皆有驿站,凡持有元朝政府所给予的牌子(金字或银字圆符)者,均可在此路上乘驿往来。钦察汗国的塔纳城(今罗斯托夫南,顿河河口南岸)、别儿哥萨莱城(今伏尔加河支流阿赫图巴河),都处在中西交通线上,欧洲商人多由此以通中国,在别儿哥萨莱即可买到中国的丝织品。

伊儿汗国 伊儿汗国也是四大汗国之一,是成吉思汗之孙旭烈兀及其后裔的封地。元朝与伊儿汗国的关系更为密切。通常伊儿汗国新汗即位,都要得到元朝皇帝的认可才算合法。甚至伊儿汗国的国玺,也是由元朝所颁赐的汉字方印。元朝的钞法和驿站制度也传到伊儿汗国,伊儿汗国也曾发行过纸币,并在境内设置驿站。中国的文化也在伊儿汗国广为传播。当时有不少中国学者在伊儿汗国王廷供职,带去了中国的医学、天文历法、历史等书籍。同时,波斯、阿拉伯的文化也传入中国。当时波斯、阿拉伯人曾大量移居中国,其中大都是伊斯兰教徒,在中国长期定居之后,遂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回族,被称为回回。回回人把波斯、阿拉伯的工艺技术、天文历法、医学等知识介绍到中国来。

东亚、南亚、非洲 高丽在元朝时继续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元朝的兵制、驿站,均为高丽所仿效。而《朱子全书》、《农桑辑要》、《授时历》等书也流传高丽。高丽种植棉花,也是由中国传入的。

元朝与安南(今越南北部)、占城(今越南南部)、真腊(今柬埔寨)、暹(xiān先)国(今泰国)都有密切的经济文化往来。元英宗时,文子方出使安南,著有《安南行纪》一书。元成宗时,周达观随从出使真腊,著有《真腊风土记》一书。该书记载当时真腊人民喜用元朝货物,许多生活用品都来自元朝。元成宗时,暹国国王敢木丁曾两次来中国,带了不少制陶工匠回去。

元朝的使臣和商船经常出现在麻逸(今菲律宾之明多罗岛)、木剌由(今马来西亚)、阇婆(今爪哇)、南巫里(今苏门答腊岛西北)、渤泥(今加里曼丹岛)、马八儿国、俱兰国(均在印度南部)、狮子国(今斯里兰卡)等地。

元朝初年,忽必烈曾派使者远至马达伽思伽儿岛(今非洲马达加斯加岛)。元朝末年,摩洛哥大旅行家伊本·拔图塔也来到中国,游历了广州、泉州、杭州等许多地方。元朝末年的汪大渊曾随商船浮海,经历数十国,以亲身所见所闻,写成《岛夷志略》一书,记录了从东南亚远至东非的道里风情,大为丰富了人们对于这些地区的知识。

欧洲 元朝与欧洲的关系也很密切。当时欧洲的使者、商人、旅行家和传教士纷纷东来,不绝于途。其中最有名的是大旅行家马可·波罗。马可·波罗是意大利威尼斯人,以写游记著称于世。他在父亲及叔父的带领下前来中国,于至元十二年(1275)到达上都,此后遂留居中国达17年之久,甚得忽必烈的信任,曾被委派为扬州的官吏,还被委派出使过一些国家,直到至元二十八年(1291)才离开中国,返回家乡威尼斯。以后,马可·波罗因参加威尼斯对外战争被俘入狱,乃于狱中口授旅行经历,由他人记录成为《东方闻见录》,即所谓《马可·波罗游记》。该书对元初的政治经济情况都有极详细的描写,盛称元朝城市的繁荣和富庶。该书问世以后,使西方人大开眼界,引起他们对中国文明的向往。

五、元朝中后期的腐朽统治

皇位争夺 元朝皇位的争夺异常激烈,从第二代皇帝成宗(1295—1307)死后开始,一直连绵不断,继续到元末。由1308年到1333年,二十五年中换了八个皇帝,特别由1328年到1333年,不过五年时间,竟换了五个皇帝。皇帝每更换一次,都要爆发一次皇室贵族内部的相互争夺残杀,弄得统治集团四分五裂,并且给人民带来莫大灾难。

政治腐败 元武宗以后的皇帝一个更比一个穷奢极欲,昏庸无道,根本不知道怎样处理国政。如武宗在位期间,用人至滥,加封宦官为左丞相,提升优伶为国公,甚至把官职作为礼物随意封送,仅在即位的当年,不经过中书省而直接由他降旨授官的就有880余人。皇帝又经常把大量金银用于赏赐蒙古贵族和用于僧侣作佛事。如仁宗在位时,赏赐蒙古诸王,有一人一次受赏至钞50万锭;而当时元朝每年收入赋税约为钞400万锭,除各省备用之外,入京师者仅280万锭。

由于挥霍无度,自武宗以后已经入不敷出,库藏空虚。当时京师每年共收入钞280万锭,而武宗即位不到一年,就用掉820余万锭。又仁宗即位不到一年,则更支出了2000万锭。到文宗时,经费支出已较元初增数十倍。为了弥补财政亏空,元朝政府一方面加紧对人民的搜刮,另一方面则滥发纸币。到了元末顺帝年间,纸币大为贬值,物价腾贵,财政的危机已无法挽救。

由于皇帝腐化无能,政权就落入一二蒙古大臣之手,当权大臣莫不专横跋扈,不可一世。如文宗时的燕帖木儿,任中书右丞相,封太平王,集大权于一身,肆意无忌,一宴或宰十三匹马,取泰定帝后为夫人,娶宗室之女四十人。顺帝即位后,政权落入伯颜手中。伯颜任中书右丞相,进封太师,又改封秦王,一身兼三十余职,官衔长达246字。他大权独揽,擅自进退大臣,妄杀无辜,势焰熏灼。又将诸卫亲军精卒调为己用,凡出入导从甚众,乃至填街塞巷,而皇帝的仪卫反而寥寥无几。因之,天下人皆知有伯颜而不知有顺帝。

元朝末年贪官污吏横行,要钱的花样无奇不有。如属官来见要“拜见钱”,逢年过节要“追节钱”,生日要“生日钱”,办事要“常例钱”,送往迎来要“人情钱”,甚至“无事白要”,这叫“撒花钱”。即使职司监察的官吏也公然要钱,肃政廉访司官所至州县,各带库子检钞称银,如同做买卖。

土地兼并 武宗以来,土地兼并的情况日益严重。兼并土地最凶的,首先就是蒙古王公大臣。如武宗时一个蒙古大臣占有江南田地1230顷,每年收租50万石。泰定帝在做晋王时,一次就捐给朝廷土地7000顷,其土地之多可想而知。文宗时权臣燕帖木儿请求包租苏州一带的官田500顷,情愿做二地主,他原有土地之数当亦不少。顺帝把公主奴伦的土地分拨给伯颜,一次就达5000顷,这位公主有多少土地便可想见了。伯颜屡次蒙赐土地,前后共有20000顷之多。喇嘛僧侣的寺院占田之广也不在蒙古王公之下。如大都的大承天护圣寺的土地多得惊人,在文宗、顺帝时前后两次被赐予的土地达32万余顷。除去喇嘛僧以外,江南的白云宗僧侣也非常跋扈。仁宗时,浙西土豪沈明仁创立白云宗,假托佛教之名,强占民田20000顷。汉人地主兼并土地之风也与日俱增。如武宗时期,江南地方每年收粮满五万石以上的地主,已相当多。再如福建崇安县,有民户450余家,共纳粮6000石,其中大户50余家即纳粮5000余石,而小民400余家仅纳粮不足千石。这就是说地主集中占有了全县土地的5/6,而全县农民仅占有1/6。到了元朝末年,江南甚至有“大家收谷岁至数百万斛”[547]者。

赋税繁苛 元朝政府对人民的搜刮也大大增加了。延祐五年(1318),仁宗开始对江南征收包银,每户征银二两。不仅如此,这时包银的总数,较元初增加了十倍之多。至于一般的课税(包括商税),较元世祖时增加五十倍。到了文宗初年,各种课税更比元世祖初定之额增长百倍。

天灾 与人祸同时,天灾也不断出现。自泰定帝以来,各种天灾的记载不绝于书,水旱灾害屡见于陕西、山东、河南、河北及江浙一带,所在饥民动以数十万计。至元末顺帝时,至正四年(1344),黄河又在山东、河南连续三次决口,大水泛滥不止,千里变成泽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莫大损失。由于天灾人祸交织并乘,人民起义便不断爆发了,几乎遍及全国各地。这些分散的小规模的起义只是全国大起义的前奏,随后席卷全国的革命风暴便来临了。

六、元末农民战争

1.农民大起义

韩山童、刘福通红巾军起义 顺帝至正十一年(1351),红巾军大起义终于爆发了,起义的发动者是白莲教首领韩山童和刘福通。

白莲教源出佛教净土宗,创始于南宋初年,崇奉阿弥陀佛,但以后在民间流传中,则逐渐与明教和弥勒教混合在一起,转而信奉明王与弥勒佛。韩山童的祖父是白莲教徒,到韩山童时,宣传天下将要大乱,弥勒佛下生,明王出世,人民快要得救了,河南及江淮人民皆信从其说。至正十一年(1351),元朝政府为修治黄河,调发河南、河北民夫十五万人。由于政府所给民夫食钱,官吏多加克扣,因而民夫怨恨。韩山童及其信徒刘福通、杜遵道等人便在黄陵冈(今山东曹县西南)的工地上,预先埋下一个一只眼的石人,在其背上刻写着:“莫道石人一只眼,此物一出天下反。”[548]民夫们挖出石人后大为轰动,莫不惊诧思乱。随后,韩山童即在永年聚集三千人,准备举行起义,刘福通等共推韩山童为首,宣称韩山童系宋徽宗八世孙,“当为中国主”。不料走漏风声,永年县官发兵来围,韩山童被捕牺牲,其妻杨氏及子韩林儿逃入武安山(在今河北武安县境)中,刘福通、杜遵道等则率众出走颍州(今安徽阜阳),于这年五月,攻下颍州州城。起义军皆头包红巾,并执赤色旗帜,所以称为红巾军。又因烧香拜弥勒佛,也称香军。红巾军占领颍州后,即乘胜进入河南,连续攻破一些府州县,队伍很快发展到十万人。

其他红巾军 刘福通在颍州起义后,一时红巾军蜂起,遍布南北各地。如徐寿辉、彭莹玉(即彭和尚)等也在蕲(qí其,今湖北蕲春)、黄(今黄冈)起义,称为南方红巾军。徐寿辉称帝,国号天完。这支红巾军发展很快,转战在今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浙江一带。此外,属于红巾军的队伍,还有在徐州(今属江苏)起兵的芝麻李(即李二),在今河南地区活动的布王三(即王权),在今湖北地区活动的孟海马。不过这些红巾军不久都被元军镇压掉了。又有濠州(今安徽凤阳)的红巾军首领是郭子兴,朱元璋就在他的部下。

方国珍、张士诚起义 红巾军之外,还有其他一些起义队伍,一支是浙东的方国珍,一支是先在苏北高邮(今属江苏)起兵、后来占据平江(今江苏苏州)的张士诚。高邮地处南北冲要,张士诚占据高邮,被元朝看做心腹之患。至正十四年(1354),元朝丞相脱脱亲统百万大军进攻高邮,结果被张士诚击溃。高邮大捷埋葬了元军的主力,不仅使张士诚转危为安,也使红巾军获得大发展的机会。方国珍和张士诚起义,起先都起了配合刘福通起义、牵制元朝兵力的作用,但是他们后来都接受元朝的收买,转而与起义军为敌。

2.红巾军三路北伐

三路北伐 刘福通所率领的红巾军是反元的主力军。至正十五年(1355),刘福通迎立韩林儿为皇帝,又号小明王,建都亳州(今安徽亳县),国号大宋,年号龙凤。

至正十七年(1357),刘福通又分兵三路北伐,大举进攻元朝。东路军由山东北上,直捣京城大都;中路进攻山西、河北,也指向大都;西路军攻取关中。一时千军万马出动,队伍浩浩荡荡,旗帜上大书“虎贲三千,直抵幽燕之地;龙飞九五,重开大宋之天”[549]。与此同时,刘福通本人则统领大军往攻汴梁(今河南开封)。东路军于至正十八年(1358)攻克沧州(今河北沧州市)、蓟州(今天津蓟县)等地,一直打到大都附近的枣林和柳林,离大都不过百余里。元朝君臣大为惊恐,几欲弃城逃走。但由于孤军深入,最后为元军所败,退回山东。中路军进入山西后,占领了大同等地。1358年年底,攻克元上都(今内蒙古多伦西北)。此后,这支队伍进入辽东,后又渡鸭绿江,进入高丽。已是盲目战斗,失去作战目标。西路军在陕西作战失利,退入四川。在北伐军胜利进军之时,刘福通也于1358年攻占汴梁,并将小明王韩林儿由亳州迁都于此。

北伐失败 至正十九年(1359)以后,北方红巾军逐步走上失败的道路。失败的主要原因有四:一、红巾军没有集中力量消灭元朝赖以存在的几支地主武装,而过早地从事于北伐,分散了兵力;二、缺乏统一作战方略,三路北伐大军各打各的,彼此不相联系,遂被各个击破。三、红巾军大都只是流动作战,能攻不能守,所得地方辄失。四、有些起义军内部失和,互相攻杀,为元军所乘。至正十九年,元军攻破汴梁,刘福通和韩林儿退走安丰(今安徽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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